近日,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布《關于調整廣州市區貨車限行范圍的通告》,調整廣州市區限制貨車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而自2023年9月6日起,皮卡通行要求也出現了新的變化。
《通告》具體如下:
一、所有貨車限制行駛的時間和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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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洲隧道、廣州大學城內的中環東路和中環西路。
。ǘ┟刻7時至9時及17時至20時禁止行駛的區域:
市中心區[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茅崗路、護林路(茅崗路以東路段)]:
東面:大觀路(華觀路至奧體路段,不含)、奧體路、廣園快速路(奧體路至石化路段,不含茅崗路至石化路段)、石化路(廣園快速路至黃埔東路段,不含)、黃埔東路(港灣路至石化路段,不含)、中山大道(東環城市快速路至港灣路段)、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以西;
南面:珠江(丫髻沙大橋至洛溪大橋、至南沙港快速、至侖頭隧道、至東圃大橋段,海珠區南面、生物島和長洲島北面)以北,新光快速路(全段);
西面:慶槎路(石豐路以南段,不含)、增槎路(不含慶槎路至北環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橋至丫髻沙大橋)、增埗橋、珠江大橋東橋、珠江隧道、鶴洞大橋以東;
北面:石豐路(不含)、石沙公路(石豐路路口以東段,不含)、石桂路(不含)、黃石西路(不含)、機場路(黃石路至鶴龍一路,不含)、鶴龍一路(不含)、尖彭路、同泰路、華南快速干線三期(永泰收費站至沙太收費站段)、沙太路(華南快速路三期沙太收費站到沙河立交橋)、北環高速公路(沙河立交橋至華南快速干線路段)、華南快速干線(北環高速公路至華觀路路段)、華觀路(大觀路以西段)以南。
。ㄈ┟刻7時至22時禁止行駛的區域:
流花地區:
東面:解放路(三元里大道路口至盤福路口)以西;
南面:盤福路(不含)、東風路(盤福立交至人民北路口,不含)以北;
西面:人民北路(東風路口至流花路口)、流花路(人民北路口至站前橫路口)、站前橫路、站前路(環市路口至站前橫路口,不含)以東;
北面:環市路(解放路口至站前路口)以南。
。ㄋ模┟刻6時至22時禁止行駛的路段:
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段)。
。ㄎ澹┟刻7時至20時禁止行駛的路段:
洛溪大橋。
。┟刻6時至9時及17時至20時禁止行駛的路段:
黃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東環城市快速路段)。
二、中型貨車限制行駛的時間和范圍:略,請至官網詳細了解
三、重型貨車限制行駛的時間和范圍:略,請至官網詳細了解
四、多用途貨車(又稱“皮卡”)和新能源輕型、新能源微型貨車,不受本通告第一條第(三)(四)(五)項規定限制。
五、本通告中出現的市中心區區域范圍均指第一條第(二)項所定義的范圍。
六、本通告中的路段除特別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七、本通告中的貨車,包括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其中微型、輕型、中型、重型是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GA802—2019)進行分類。
八、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通行的貨車除遵守本通告外,還須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貨車通行的規定。
九、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十、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十一、本通告自2023年9月6日零時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廣州市區限制貨車通行的通告》(穗公交規字〔2020〕6號)、《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放寬流花地區和中山路輕型多用途貨車限行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規字〔2022〕2號)、《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洛溪大橋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規字〔2018〕5號)同時廢止。
總體來看,政策調整后,皮卡在官洲隧道、廣州大學城內的中環東路和中環西路全天禁行,在市中心區及黃埔大道早晚高峰期禁止通行,整體上限行措施依然比較嚴格。當然,相比其他貨車,尤其同為輕型貨車,皮卡的通行限制是最松的,除了部分非常核心的路段全天進行外,其他禁行區域主要集中在早晚高峰階段,這在一定意義上說明了皮卡并不是不能在城市中駕駛,只是在早晚高峰期幫助減少一定的車流量,與北京限制外地號牌早晚高峰期上路行駛的目的基本相同。
自去年以來,廣東省政府多次發文提出皮卡解禁,汕頭、東莞、清遠、佛山等地積極響應政策,就連超大城市深圳也大面積減少了皮卡禁行區域,皮卡以輕型多用途貨車的身份獨立存在的趨勢更加明顯。廣州作為省會城市,城市交通面臨更大壓力,此次集中調整貨車通行措施并給予皮卡最大程度優待,是廣州邁出皮卡解禁的第一步。我們也可以從中了解,盡管皮卡全面解禁正在推行,但大城市面臨的交通壓力依然巨大,皮卡完全走進一線及超一線存在較大難度,未來,“二線以下城市全面放開,一線及超一線城市放寬通行”將是皮卡解禁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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